简介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建立对应关系,具体为厅局级正职对应十三级至八级;厅局级副职对应十五级至十级;县处级正职对应十八级至十二级;县处级副职对应二十级至十四级;乡科级正职对应二十二级至十六级;乡科级副职对应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建立对应关系,具体为厅局级正职对应十三级至八级;厅局级副职对应十五级至十级;县处级正职对应十八级至十二级;县处级副职对应二十级至十四级;乡科级正职对应二十二级至十六级;乡科级副职对应二十四级至十七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