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6-05-29
- 来源:白鹿智库
国务院:推动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证券化产品等
国务院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其中提到,构建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体系。完善财政支持政策。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允许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支持用作项目资本金。地方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在确保完成国家任务的前提下,推进相关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落实城市更新相关税费减免政策。优化金融支持措施。发挥各类金融机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业务范围内为城市更新项目提供金融服务,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对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符合条件的项目,允许采用综合开发、银团贷款、项目投资等市场化模式给予支持。探索金融支持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的有效举措。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构建政府、市场、居民资金合理共担机制。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稳慎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革。
工信部:用好“存量”政策、储备“增量”政策 坚持用法治化手段规范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专班召集人、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李乐成5月28日主持召开专班第二次会议,会议强调,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动《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工作任务落实的关键一年,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强化工作协同,围绕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建设和重大问题研究等方面强化工作联动,用好“存量”政策,储备“增量”政策,坚持用法治化手段规范回收利用。要加强监管执法,深入开展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依法依规查处违规交售废旧动力电池、使用废旧动力电池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履行信息溯源责任、非法拆解污染环境、无照经营等行为,强化警示震慑作用,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秩序。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做好法规政策宣贯实施,多渠道开展法规、政策、标准宣贯解读,积极运用数字化技术加强动力电池流向监测,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激发产业发展动能,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研究机构等各方深化合作,加快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应用,探索建立新型商业模式,筑牢产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第一批)制定工作方案》
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第一批)制定工作方案》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2026年4月-6月为准备阶段,主要进行前期组织保障、制定工作方案、信息采集和梳理以及基金测算。前期,《工作方案》已征求发改委、财政部、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和各省级医保局意见。2026年7月-9月为评审阶段,分为摸底调查、专家评审和基金影响评估三个环节。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调研了解医疗机构对相关医疗服务项目纳入目录的初步意见后,组织专家分专业集中开展评审,之后对拟纳入目录的项目进行医保基金测算。2026年10月-11月为发布阶段,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基金测算情况,形成第一批医保项目目录并按程序印发。
【地方动态】
北京将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条例 计划今年7月对条例草案进行一审
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目前,制定该条例已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4月份已完成立项论证工作,7月份将对条例(草案)进行一审。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下一步,立法工作要结合北京市特征,找准民营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和主要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制度规范;将北京市在促进要素融合供给、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等各领域的政策举措固化为地方性法规,并做好与现有其他相关法规的衔接,增强政策的整体性、一致性;进一步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系统构建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发展环境,回应重点关切;充分借鉴吸收其他省市民营经济促进立法中的新制度、新举措。
天津:积极推动本市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等采购脑机接口仪器设备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天津市推动脑机接口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6—2030年)》。其中提出,开展重点仪器设备研发。鼓励本市科技型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协同创新,加快研制高精度脑信号采集仪、高靶向神经刺激仪等多模态脑机接口重点仪器,推动脑控康复用人形机器人/外骨骼、机械臂、智能假体等外围设备研发。积极推动本市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等采购脑机接口仪器设备,通过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等政策激励,促进脑机接口仪器设备在医疗康复、健康监测、智能制造、智慧教育、应急安全等领域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