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0-02-24
- 来源:白鹿智库
概要纵览
【特别关注】
中共中央政治局: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强调,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习近平:做好防控工作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
李克强:坚决有力有效防控疫情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国常会: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和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
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武汉市和湖北省要加大排查力度扩大床位供给
李克强主持召开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李克强专程到北京海淀督战口罩生产
【趋势动向】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新增资金分配测算向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适当倾斜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各地要制定差异化的县域防控和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的措施
国务院安委办、应急部:以县域为单元分区分类差异化复工
工信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息通信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工信部: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为疫情应对提供支撑
发改委:加快组织员工有序返岗保障企业正常融资需求
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新平台)上线运行
商务部:支持外贸公司复工复产将简化对外经贸管理程序
商务部发布“文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商务部:针对滞销农产品降低物流配送费用
国资委:对涉医涉药等疫情防控企业组织全面复工复产
民政部等部门:争取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社区志愿者适当发放补贴
人社部:正会同有关方面完善应届毕业生就业求职举措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决定再次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
国家卫健委:《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全面推进快递包装绿色治理
刘昆: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市场监管总局:对疫情防控和诊疗的临床药物开绿色通道
海关总署:10条措施支持外贸企业抓紧复工生产促进外贸稳增长
央行:《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银保监会:允许银行进一步提高不良贷款的容忍度
【政策机遇】
中办、国办: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两部门:适当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促进恢复农业生产
工信部:做好宽带网络建设维护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工信部:支持互联网交通、物流、快递等生产性服务企业率先复工复产
商务部:若干稳外贸政策措施会陆续出台
商务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通知》
财政部: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增值税政策
财政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重点群体的支持力度
财政部下发《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促进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融合
农业农村部:促进产销精准对接农产品电商可开辟抗疫农货专区
税务总局:对2月已缴纳有关费款企业按规定退抵
多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支持复工复产的十条政策措施
央行等多部门:支持外资机构设立或控股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公司在上海落地
央行报告: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货币信贷支持
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绿色通道”支持疫情严重地区企业发行公司债
税务总局:继续研究出台减税降费措施
【特别关注】
中共中央政治局: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1日召开会议,研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强调,新冠肺炎疫情虽然给经济运行带来明显影响,但我国经济有巨大的韧性和潜力,长期向好的趋势不会改变。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十三五”规划。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会议指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发挥好政策性金融作用。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缓解融资难融资贵,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精准金融服务。要加大对重点行业和中小企业帮扶力度,救助政策要精准落地,政策要跑在受困企业前面。要帮扶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要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抓好春耕备耕和农业防灾减灾。
推动生物医药、医疗设备、5G网络、工业互联网等加快发展。会议强调,要积极扩大有效需求,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发挥好有效投资关键作用,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加大试剂、药品、疫苗研发支持力度,推动生物医药、医疗设备、5G网络、工业互联网等加快发展。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强调,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2月14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强调,要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做到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精准解决疫情第一线问题。要健全科学研究、疾病控制、临床治疗的有效协同机制,及时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形成制度化成果,完善突发重特大疫情防控规范和应急救治管理办法。要平战结合、补齐短板,健全优化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支持一线临床技术创新,及时推广有效救治方案。要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
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习近平强调,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要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
2020年要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出一批重要改革方案。会议强调,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要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出一批重要改革方案。要坚持目标导向,推进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牢牢抓住制度建设这条主线,体现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把落实党中央要求、满足实践需要、符合基层期盼统一起来,把解决问题、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统一起来。要坚持结果导向,聚焦重点、紧盯实效,开展重要领域改革进展情况评估检查,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个领域一个领域盯住抓落实。
分类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会议指出,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要以整体优化、协同融合为导向,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打造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要分类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构建监管体系,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供给质量和效率。
习近平:做好防控工作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
2月16日出版的今年第4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文章指出,要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保持产业链总体稳定。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保障企业合理资金需求,防止出现资金链断裂。特别是对重要物资生产企业、短期受疫情冲击较大企业,要在贷款利率、期限等方面给予特殊优惠政策。要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组织重点行业农民工及时返岗复工,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解决好相关企业用工难、用工贵问题,最大限度稳定企业用工。
加快释放新兴消费潜力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文章指出,着力稳定居民消费。扩大消费是对冲疫情影响的重要着力点之一。要加快释放新兴消费潜力,积极丰富5G技术应用场景,带动5G手机等终端消费,推动增加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网络教育、网络娱乐等方面消费。要更好满足居民健康生活消费需求,以这次疫情应对为契机,进一步培养居民健康生活习惯,引导企业加大对相关产品和服务供给,扩大绿色食品、药品、卫生用品、健身器材的生产销售。同时,要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配额,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
李克强:坚决有力有效防控疫情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2月14日,李克强赴北京西站考察有序错峰返程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他强调,交通是人员流动大动脉,也是保障各类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的生命线,疫情防控措施要科学严密有效,让旅客放心安全出行。同时纠正违法设卡拦截、阻断交通等行为,确保疫情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和人员运输通畅,助力有序复工复产、更好保障供给,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有力有效防控疫情,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抓紧出台暂时免除客车货车等所有车辆收费公路全部通行费的政策。李克强要求,要抓紧出台暂时免除包括小轿车在内的客车、货车等所有车辆收费公路全部通行费的政策,同时要抓好各项防控工作不放松。总理说,这能够更好保障重点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运输畅通,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并可以有效引导交通预期,实现人员有序出行、均衡出行。你们要继续做好“两手抓”,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保通保畅,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促进有序复工复产。
李克强详解国务院系列重大利好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李克强总理2月18日在国务院常务会上强调,“当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项迫切任务就是稳就业。”“稳就业就必须稳企业,必须抓紧出台扶持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系列政策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李克强说,“个体工商户是重要就业主体,带动了2亿多人的就业,对灵活就业极其重要。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出台支持个体工商户政策,让他们尽可能多地生存下来。”
国常会: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和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
2月18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当前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项迫切任务是稳就业。稳就业就必须稳企业。会议确定,一是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同时,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二是抓紧出台科学分类的复工复产防疫指南,指导各地合理确定复工复产条件。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三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支持疫情严重地区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向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武汉市和湖北省要加大排查力度扩大床位供给
2月17日,李克强主持召开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武汉市和湖北省要继续加大排查力度,扩大床位供给。国家根据救治需要再增派医疗力量支援。集中专家加强重症患者救治,推广使用临床有效治疗方案和药物,减少轻症患者转为重症。要特别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和生活保障。进一步保障好武汉和湖北防控物资和重症救治设备。
李克强主持召开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李克强主持召开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一线医务工作人员防护,加快药物有效应用,要求继续做好科学防控,推动有序复工复产。
尽快有序提高复工率。会议审议了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做好工作场所、宿舍等防控,减少员工聚集,各地各部门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分区分级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尽快有序提高复工率。
加大效果较好药物向临床一线投放使用推广应用临床有效的血浆治疗。会议指出,要在努力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患者有效治疗。近段时间药物筛选和应用取得积极进展。要加大效果较好药物向临床一线投放使用,组织生产企业加快生产、保障供应,出台鼓励措施引导康复患者提供血浆支持,推广应用临床有效的血浆治疗,加强多学科联合救治,着力降低重症患者病亡率,努力防止轻症演变为重症。
李克强专程到北京海淀督战口罩生产
李克强2月21日专程到北京市海淀区一家临时转产的企业督战口罩生产。总理在此听取了全国口罩等重点医疗物资生产调配及供需情况汇报,并详细询问了口罩机、口罩原材料等产业链供应情况。得知全国口罩日产能已达到4300多万只,李克强要求在短时间内要进一步扩大产能,力争早日实现日产过亿只。总理问企业负责人还有什么困难。李克强强调,口罩现在对医务人员来说就是“武器”,对老百姓来说就是“盾牌”。口罩不光是防疫的有力保障,也是有序复工复产的基本条件,还是民众的心理安全屏障。眼下我们是在与时间赛跑,各生产企业一定要开足马力扩大产能,保质保量保障供应。企业可以放心,一旦出现供大于求,国家将对富余设备和口罩兜底收储。
【趋势动向】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目标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在督政方面,构建对地方各级政府的分级教育督导机制,督促省、市、县三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在督学方面,建立国家统筹制定标准、地方为主组织实施,对学校进行督导的工作机制,指导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在评估监测方面,建立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开展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工作。《意见》提出,大力强化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开展督导评估监测工作。遵循教育督导规律,坚持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相结合、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新增资金分配测算向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适当倾斜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发布《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全面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通知》,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较大幅度增加专项扶贫资金规模,新增资金分配测算时向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适当倾斜。抗击疫情期间,具备开工条件的扶贫项目要及时开工建设。重点向产业项目倾斜,结合实际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扶贫项目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支持,解决“卖难”问题。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已发布公告,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根据公告,自2020年3月2日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接受相关中国境内企业申请,在对有关申请逐一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对相关企业符合条件、按市场化和商业化原则自美采购的进口商品,在一定期限内不再加征我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支持企业基于商业考虑从美国进口商品。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各地要制定差异化的县域防控和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的措施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月18日印发《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各地要依据人口、发病情况综合研判,科学划分疫情风险等级,明确分级分类的防控策略。要划小管控单元,辖区内的城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应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做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国务院安委办、应急部:以县域为单元分区分类差异化复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印发《部署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的通知,《通知》要求以县域为单元,确定不同县域防控风险等级,分区分类实行差异化复工复产。湖北和疫情较重地区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分区域细化实化实施方案,稳妥组织复工复产;其他地区要在严密防控疫情的同时,全面推动企业尽快进入正常生产状态。央企、国企要严格排查治理重大风险隐患,安全高效组织生产;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尾矿库、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全面评估安全状况,按照风险高低一企一策有序进行复工复产;安全风险较小的企业可推行承诺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企业要坚持一事一处理,严防简单化、“一刀切”等偏颇和极端做法。
工信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息通信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工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息通信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强重点用户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加强重点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加强涉疫情网络安全威胁监测处置。
工信部: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为疫情应对提供支撑
工信部党组2月14日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要求,要加快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分析研究疫情对工业通信业经济运行影响,抓好统筹调度,研究政策措施。要继续做好电信大数据平台建设,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为疫情应对提供支撑。
发改委:加快组织员工有序返岗保障企业正常融资需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运行局二级巡视员唐杜民介绍,国家发改委将加快组织员工有序返岗,保障企业正常融资需求,优先畅通货物运输,做好要素保障。落实收费公路暂免通行费政策,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促进复工复产。对于地方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国家发改委已经梳理推广了一批,下一步还会陆续推出。
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新平台)上线运行
财政部发布关于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新平台)上线运行的公告。新平台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最新信息技术成果,扩展了平台架构和功能,提高了信息校验度和准确性,增强了智能监管和大数据计算分析能力,便利了信息获取和关联检索应用。新平台的上线,将进一步带动PPP领域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通知》要求,指导医疗机构加强精细化管理依据“互联网+医疗”优势作用,加强线上就医指导,加强门急诊患者就诊预检分诊,减少交叉感染。指导医疗机构根据不同患者的医疗需求,进行分类救治,满足患者基本就医需求。督促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感染防控相关规章制度,降低医务人员暴露风险,减少医疗机构内感染,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商务部:支持外贸公司复工复产将简化对外经贸管理程序
商务部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支持外贸、外资、商贸流通和电子商务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稳妥有序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引导生产防护用品类的外贸外资企业扩大生产。简化对外经贸管理程序。
商务部发布“文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商务部于2月17日正式发布“文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指导和帮助中国文化出口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开拓国际市场。目前,平台共设置10个栏目,包括政策法规、对外文化贸易国别指南、数据和资料下载、文化贸易境内外展会、地方之窗、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信息发布、热点关注等。
商务部:针对滞销农产品降低物流配送费用
根据商务部要求,农商互联有关省份可根据本地疫情防控需要,中央财政资金在同等条件下,向在疫情防控中承担任务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和贫困地区倾斜,确保蔬菜等重要农产品供应链不断链。物流企业要引导物流资源向滞销地区倾斜,针对滞销产品降低物流配送费用。
国资委:对涉医涉药等疫情防控企业组织全面复工复产
国资委宣传局局长、新闻发言人夏庆丰表示,下一步的重点是结合实际,分区域、分行业、分项目推进复工复产。分区域推进,疫情最为严重的湖北,除保障生活基本需求的相关企业,在疫情有效控制以后再稳妥组织复工复产。对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稳妥有序地推进复工复产。对疫情较轻的其他地区,努力实现全面复工复产。分行业推进,对涉医涉药等疫情防控企业,组织全面复工复产,对煤电油运、通信、粮油等企业要做到基础保障不间断。分项目推进,对有影响、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加快解决项目面临的困难,确保及时开工建设。
民政部等部门:争取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社区志愿者适当发放补贴
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关心基层工作人员,争取为参与社区防控工作的专职城乡社区工作者适当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并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社区志愿者适当发放补贴。
民政部:慈善组织、红十字会要做好捐赠款物收支情况的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民政部发布《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依法规范开展疫情防控慈善募捐等活动指引》。《指引》提出,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应当按照疫情防控要坚持全国一盘棋的要求,在各地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充分尊重和体现捐赠人的意愿,合理分配使用捐赠款物。除定向捐赠外,重点支持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慈善组织、红十字会接收的定向捐赠物资,按捐赠人意愿委托送达或由捐赠人直接送达最终使用单位。对于可以直接送达最终使用单位的非定向捐赠物资,由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协调捐赠人直接送达最终使用单位或指定地点。慈善组织、红十字会要做好捐赠款物收支情况的数据汇总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情况,特别是重点疫情防控物资的接收分配明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人社部:正会同有关方面完善应届毕业生就业求职举措
人力资源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宋鑫表示,今年高校毕业生数量创历史新高,达到874万,比去年同期相比高了40万。疫情给应届毕业生求职就业带来不便。正会同有关方面完善应届毕业就业求职举措。将开展问卷调查,了解疫情影响下毕业生面临的问题;组织一系列网络招聘活动,设立单独的毕业生就业专区,提供一大批针对性岗位。对湖北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进行重点关注。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决定再次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2月18日发布消息指出,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统筹办理纳税申报事项,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除湖北省外,纳税申报期限进一步延至2月28日。
国家卫健委:《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
国家卫健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通知》要求,湖北省和武汉市要毫不放松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重点保障肾功能衰竭、肿瘤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患者的医疗需求,保障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医疗服务,保障必须的急诊服务。对于湖北省以外地区,要紧密结合疫情发展形势,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医疗服务,不得搞一刀切,不能采取停诊的方式、将日常医疗服务一关了之。要在科学防控的基础上,维护合理医疗服务秩序,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
国家邮政局:全面推进快递包装绿色治理
2月20日,据国家邮政局消息,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主持召开今年第二次局长办公会。马军胜强调,要全面推进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和行业节能减排。加强工作统筹,聚焦“9792”工程推进落实,健全法规标准和政策体系,完善行业生态环保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督导考核工作机制,督促主要品牌寄递企业总部和各省局对标对表。
刘昆: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网站2月16日消息,财政部部长刘昆在《求是》杂志发文称,今年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增值税减税等政策。例如,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市场监管总局:对疫情防控和诊疗的临床药物开绿色通道
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党组书记肖亚庆在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调研时强调,在原有加快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优化程序,保障新冠肺炎临床急需药品审评审批标准不降低、服务往前移、速度往上提。打破常规、特事特办,对符合疫情防控和诊疗所需的临床药物,开通绿色通道,提前介入指导,加快审评审批,确保尽早投入使用。对于通过应急审评审批程序获准注册的产品,加强上市后监督检查,保障产品安全可靠。
海关总署:10条措施支持外贸企业抓紧复工生产,促进外贸稳增长
2月16日海关总署出台10条措施,支持外贸企业抓紧复工生产,促进外贸稳增长。10条措施包括:加大支持力度,缓解企业经营困难。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或备案手续,对企业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除企业名称需要通过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外,其他注册信息暂无需申请变更,待疫情结束后再行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解决进出口中遇到的问题。指导企业规范管理,减少进出口报关差错,避免发生程序性违规。
央行:《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办法》明确标准化票据的定义、参与机构、基础资产、创设、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监督管理等,规范标准化票据业务发展。标准化票据以票据作为基础资产,联通票据市场和债券市场,有利于发挥债券市场的专业投资和定价能力,增强票据融资功能和交易规范性。
银保监会:允许银行进一步提高不良贷款的容忍度
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表示,在监管政策上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考虑:第一,在贷款分类上,因疫情影响出现贷款逾期的,在一定的延缓期限内还款不计入不良贷款、不影响小微企业信用记录。第二,允许银行进一步提高不良贷款的容忍度,对受疫情影响比较大的地区和行业的小微企业,不良容忍度可以再提高一些。第三,进一步落实尽职免责要求,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不能还款的,我们视为不可抗力,银行对经办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应该免予追究责任。第四,对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不良贷款、形成损失的,我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地简化内部认定手续,加大自主核销力度。
【政策机遇】
中办、国办: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目标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在督政方面,构建对地方各级政府的分级教育督导机制,督促省、市、县三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在督学方面,建立国家统筹制定标准、地方为主组织实施,对学校进行督导的工作机制,指导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在评估监测方面,建立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开展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工作。《意见》提出,大力强化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开展督导评估监测工作。遵循教育督导规律,坚持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相结合、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免、减、缓三项措施。人社部副部长游钧表示:免,就是2020年2月起,对中小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实行免征,不超过5个月。减,就是对湖北外大型企业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申请社保减半征收,期限不超过3个月。缓,就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企业可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免受滞纳金。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用预计在5000亿以上。游钧: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保费用预计总额在5000亿以上,可以保证各项社保支出按时支付。
两部门:适当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促进恢复农业生产
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切实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湖北省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任务较重,中央财政在测算分配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转移支付时,将向湖北省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倾斜,适当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促进恢复农业生产。充分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促进解决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底,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对全国省级农担公司再担保业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用。各地要结合实际参照出台对政策性信贷担保业务担保费用的减免措施,降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相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工信部:做好宽带网络建设维护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工信部发布《关于做好宽带网络建设维护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企业要加强对宽带网络运行状态的监测和巡检,提前发现并排除故障隐患。要及时处理已受理的宽带网络业务需求,做好宽带网络优化和升级,畅通业务咨询、服务和投诉渠道,按要求为用户提供服务。
工信部:支持互联网交通、物流、快递等生产性服务企业率先复工复产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互联网交通、物流、快递等生产性服务企业率先复工复产。支持工业电子商务企业和物流企业高效协同,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完善智慧物流体系,打通生产生活物资流通堵点,保障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有效供给。
商务部:若干稳外贸政策措施会陆续出台
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给供应链带来的挑战是阶段性和暂时性的。目前,在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指导帮助下,中国外贸企业复工复产的进度正在加快。我们已经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推动解决企业在招工用工、原料供应、物流运输、防疫物资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帮助企业切实提高履约率。针对贸易领域存在的问题,商务部已经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有关政策正在落实。同时,还有若干稳外贸政策措施会陆续出台。我们期待并相信包括俄罗斯在内的各个贸易伙伴会继续给予中方充分理解和坚定支持,客观理性看待疫情影响,为双方经贸合作正常开展创造便利条件。
商务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通知》
2月18日,商务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要协调复工审核部门加快办理手续,支持外贸、外资、商贸流通和电子商务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稳妥有序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重大项目。《通知》指出,要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强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积极应对境外贸易限制措施,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鼓励企业用好自贸协定优惠政策。通知提出,要商财政部门抓紧安排使用提前下达的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加大结存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用好地方配套资金,带动社会资本,全力支持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
财政部: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增值税政策
自2018年11月30日至2023年11月29日,对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上述期货交易中实际交割的货物,如果发生进口或者出口的,统一按照现行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非保税货物发生的期货实物交割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244号)的规定执行。
财政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重点群体的支持力度
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表示,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重点群体的支持力度,推动企业尽快复工复产。除了减免社保费以外,财政部还在促进稳定岗位和就业创业方面出台了相关的措施:一是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力度;二是加大职业培训补贴的支持力度;三是发挥创业担保贷款的作用;四是使用结构调整奖补资金支持相关的企业稳定就业;五是做好农民工就业创业的保障工作。
财政部下发《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下发《财政部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密切跟踪相关政策措施落地情况,及时反映情况和问题,确保患者、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以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应享尽享”财税支持政策。《通知》明确了各级财政部门加强疫情防控财政资金监管的重点和监管方式,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统筹做好资金调度,优先保障和拨付疫情防控资金,切实保障基层疫情防控及“三保”支出需求。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台账,及时、足额拨付各项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通过网络、电话等多种方式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违规问题。加强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农业农村部:促进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融合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2020年乡村产业工作要点》,加力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乡村产业层次水平。以信息技术带动业态融合,促进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5G、生物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融合。支持技术创新,突破技术瓶颈,研发推广一批有知识产权的加工关键技术装备,研制一批智能控制等产加工设备。
农业农村部:促进产销精准对接农产品电商可开辟抗疫农货专区
2月17日,针对一些地区农产品滞销问题,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表示,各地要科学有序组织产销对接,主产区要加强与重要城市重点地区协调配合,引导规模化经营主体与营销主体对接,优先采购配送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产品,行业协会要及时组织对接,农产品电商可开辟抗疫农货专区,打通一条采收、加工、物流和销售的农产品数字供应链,引导产销高效连接,让居民买菜不出社区,菜农卖菜不出产地。
税务总局:对2月已缴纳有关费款企业按规定退抵
2月20日,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陆进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税务总局将简便优化业务流程,努力让企业免填单、非接触就能便捷的享受减免优惠,快速办理缓缴等业务。对于有的企业2月份已经缴纳了有关费款,将按照规定进行退抵,作出妥善处理,实实在在缓解企业经营困难。
多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与上海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意见》从积极推进临港新片区金融先行先试、在更高水平加快上海金融业对外开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方面提出30条具体措施。《意见》指出,试点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按照商业自愿原则在上海设立专业子公司,投资临港新片区和长三角的重点建设项目股权和未上市企业股权。鼓励保险机构依法合规投资科创类投资基金或直接投资于临港新片区内科创企业。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支持复工复产十条政策措施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提出十条政策措施:登记网上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建立行政许可应急绿色通道;延长行政许可期限;加快标准转换应用;审慎异常名录管理;严查乱收费乱涨价;加强质量技术服务帮扶;减免技术服务收费;鼓励企业参加“三保”行动。
央行等多部门:支持外资机构设立或控股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公司在上海落地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支持外资机构设立或控股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公司在上海落地。推进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在上海率先落地。对境外金融机构在上海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的申请,成熟一家、批准一家。鼓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上海设立专业资产管理子公司。试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参股境外资产管理机构等在上海设立的理财公司。探索保险资金依托上海相关交易所试点投资黄金、石油等大宗商品。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上市融资。《意见》指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与评估机构积极开发构建专利价值评估模型或工具,促进知识产权交易和流转。研究支持为外国投资者直接参与科创板发行和交易提供便利汇兑服务。
支持金融机构和大型科技企业在区内依法设立金融科技公司。《意见》指出,支持金融机构和大型科技企业在区内依法设立金融科技公司,积极稳妥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重视金融科技人才培养。
鼓励金融机构为临港新片区内高新技术产业、航运业等重点领域发展提供长期信贷资金。《意见》指出,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为临港新片区内高新技术产业、航运业等重点领域发展提供长期信贷资金,支持区内重大科技创新及研发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为区内企业开展新型国际贸易提供高效便利金融服务,支持新型国际贸易发展。
央行报告: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货币信贷支持
2月19日,央行公布2019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报告称,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货币信贷支持。
引导资金投向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报告称,用好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宏观审慎评估等工具,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资金投向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绿色通道”支持疫情严重地区企业发行公司债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2月15日在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14日,已有注册地在湖北的武汉当代明诚、武汉四水、襄阳东津国投通过“绿色通道”发债,拟融资规模28亿元。有10只公司债及1只资产证券化债券发行,共计112.3亿元。已有2家湖北企业获准发债,另有数单抗击疫情专项债券正在筹划发行。
支持证券公司在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通过金融债券等募集资金。阎庆民表示,支持证券公司在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通过金融债券等募集资金,增强行业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
五方面推进资本市场深化改革。阎庆民表示,深化改革要抓五个方面,一是抓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推进科创板制度创新,推进创业板改革试点,推动新三板改革平稳落地;二是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继续股票首发常态化;三是抓上市公司质量提高,健全多元化退市机制,促进市场优胜劣汰;四是抓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五是促进中长期资金来源。
落实好再融资制度满足上市公司资金需求。继续抓好已经出台政策落地见效。2月14日证监会已发布了修改后的再融资规则,要落实好再融资制度,满足上市公司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资本实力,发挥好专业优势,为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税务总局:继续研究出台减税降费措施
2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指出,当前正值企业陆续复工复产期,正处2月份申报纳税期,正是落实疫情防控政策的关键期,必须坚决做到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积极主动帮助企业缓解生产经营困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研究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措施,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