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0-01-06
- 来源:白鹿智库
概要纵览
【特别关注】
习近平:2020年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
习近平:全面履行职责坚持依法审计完善体制机制
习近平:对京张高铁开通运营作出重要指示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趋势动向】
工信部:持续深化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
工信部:加强区块链核心技术研发,推动区块链与实体经济融合
商务部:进一步稳定汽车消费
公安部:依法严打食品犯罪,切实保卫餐桌安全
央行金融科技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20年重点工作
韩正召开财税部门座谈会强调:从严从紧管好财政支出
深交所与工信部签署优质中小企业上市培育战略合作协议
国家药监局: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技术与产品广泛应用
肖钢:注册制将从根本上改变监管调节奏、控规模、管价格范式
互金协会移动金融专委会召开会议,明确2020年重点工作
【政策机遇】
证券法修订草案获通过,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草案将提请明年全国人代会审议
央行开年发出“全面降准”礼包 2020年货币政策操作仍有较大空间
银保监会发布《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最高法:发布外商投资法司法解释,2020年1月起施行
最高法: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
最高检:决定不批捕同时应要求侦查机关撤销案件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20年元旦调整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
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加快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落户城镇的意见》
发改委:《关于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的通知》
发改委:抓紧签订2020年电力中长期合同
教育部:2020年5月底前确保90%公费师范生落实任教学校
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大力推行国企科技型子企业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方式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四部门:推动原料药产业绿色发展打造一批原料药集中生产基地
海关总署:2020年起对859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
【政策风险】
四部门:《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
最高法:涉农民工工资案有案必立 严惩恶意欠薪
【特别关注】
习近平:2020年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
12月31日,习近平在新年贺词中说,2020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2020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冲锋号已经吹响。我们要万众一心加油干,越是艰险越向前,把短板补得再扎实一些,把基础打得再牢靠一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
习近平:全面履行职责坚持依法审计完善体制机制
2020年1月2日,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表彰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习近平强调,审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尽责,扎实勤勉工作,在推动党中央政令畅通、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维护财经秩序、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机关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履行职责,坚持依法审计,完善体制机制,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习近平:对京张高铁开通运营作出重要指示
12月30日,习近平对京张高铁开通运营作出重要指示:京张高铁是北京冬奥会的重要配套工程,其开通运营标志着冬奥会配套建设取得了新进展,其他各项筹备工作也都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确保冬奥会如期顺利举办。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12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确定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措施,更好满足群众需求;部署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优化商业环境促进消费扩大。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12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外商投资领域统一的基础性法律。同时,国务院正在抓紧制定外商投资法的实施条例,有关部门也正在抓紧制定配套规定,以保证外商投资法顺利实施。
【趋势动向】
工信部:持续深化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
12月28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副司长罗俊杰表示,要着力稳定制造业的投资,引导资金投向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先进制造和短板弱项等领域。要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在基础条件好的地方,打造一批高端制造业基地。要持续深化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加快制造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
工信部:加强区块链核心技术研发,推动区块链与实体经济融合
12月27日,2019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峰会在北京举办,工信部信软司副司长董大健表示,下一步,工信部信软司将加快推进区块链技术产业创新发展,大力推动区块链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一是跟踪分析前沿动态,加快完善顶层设计;二是加强区块链核心技术研发,持续提高创新能力;三是加快应用落地步伐,推动区块链与实体经济融合;四是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构建完善产业生态;五是着力强化安全保障,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商务部:进一步稳定汽车消费
在12月30日举行的商务工作会议媒体吹风会上,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副司长王斌表示,要进一步稳定汽车消费,进一步推动传统汽车向新能源汽车方向转变,进一步改善汽车的用车环境,增加停车设施,合理规划道路等其他与汽车相配套的设施建设。
公安部:依法严打食品犯罪,切实保卫餐桌安全
公安部日前部署各地公安机关自即日起至2020年2月底,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影响节日安全的食品犯罪活动进行集中排查、打击,切实维护餐桌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央行金融科技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20年重点工作
12月30日,央行金融科技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20年重点工作。会议认为,2019年人民银行加强顶层设计与统筹指导,出台《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健全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着力打造包容审慎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组织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引导金融机构运用科技手段赋能金融提质增效。将金融科技产品纳入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体系,以标准落地实施为手段,强化金融科技安全与质量管理。不断优化移动支付生态体系,进一步提升支付便民利企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数据治理,加快“数字央行”建设。
会议强调,2020年要加大金融科技监管力度,出台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区块链等金融科技系列监管规则,发挥标准规则、检测认证作用,构建涵盖行业监管、社会监督、协会自律、机构自治的金融科技创新管理“四道防线”。加强数字化监管能力建设。
韩正召开财税部门座谈会强调:从严从紧管好财政支出
2020年1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在财政部召开财税部门座谈会。他强调: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从严从紧管好财政支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要把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在执行过程中深化完善,力求更好成效。坚持“以收定支”,从严从紧管好财政支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到花钱要问效,有效多安排、低效多压减、无效要问责。要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积极稳妥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处置和化解金融风险。
深交所与工信部签署优质中小企业上市培育战略合作协议
12月26日,深交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签署《优质中小企业上市培育战略合作协议》,就共建中小企业上市培育机制,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等问题座谈交流。
国家药监局: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技术与产品广泛应用
12月28日,在海南博鳌召开的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大会上,国家药监局将《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性评价研究》纳入了第一批药品监管科学研究课题之中。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技术与产品早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在智慧医疗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囯家药监局副局长徐景和表示,将按照早期介入、专人负责、科学审批的原则,在标准不降低、程序不减少的前提下,对创新医疗器械、优先审批项目在技术审评过程中予以优先办理,并在注册申报过程全程进行详细指导。
肖钢:注册制将从根本上改变监管调节奏、控规模、管价格范式
12月27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原主席肖钢在“第三届新时代资本论坛”上表示,注册制不是登记备案制,对股票发行还是需要严格审核。注册制与核准制的区别很大,注册制是一种市场化程度高的审核机制,两者体现在多个方面的不同。其中之一在于,发行股票筹集资本是企业天然拥有的权利,应该由企业和市场决定,这从根本上改变了监管部门调节奏、控规模、管价格范式。
互金协会移动金融专委会召开会议,明确2020年重点工作
12月30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移动金融专业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了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有:移动金融框架下法定数字货币的应用场景研究;“多方安全计算”“联邦学习”等技术在大数据中的应用研究;金融行业区块链技术应用成熟度评测;人民币跨境移动支付研究等。
【政策机遇】
证券法修订草案获通过,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证券法修订突出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专章设置投资者保护,区分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建立征集股东权利制度,规定债券持有人制度,建立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的强制调节制度,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等。
证券从业人员禁止买卖股票。修订后的证券法明确,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法律、行政法规等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信息披露违法最高处1000万罚款。修订后的证券法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以下的罚款。
民法典草案将提请明年全国人代会审议
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民法典草案的议案,决定将民法典草案提请2020年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首次亮相。这也是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与2017年制定的民法总则“合体”后,首次以完整版中国民法典草案的形式呈现。
央行开年发出“全面降准”礼包 2020年货币政策操作仍有较大空间
2020年1月1日,央行发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礼包: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0年1月6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业内人士表示,此次降准符合预期,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尤其是降低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展望未来,2020年内再次实施全面降准和定向降准仍有空间和可能,MLF利率也有望再次下调。
银保监会发布《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办法取消对境外银行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的资产规模限制,同时明确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作为农商行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的资质条件要求参照境外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最高法:发布外商投资法司法解释,2020年1月起施行
12月27日,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月起施行。根据外商投资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这从立法层面确立了新时代外资管理的新体制。
最高法: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
2020年1月2日,最高法举行发布会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意见》明确,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园贷”纠纷成为被执行人的,一般不得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
《意见》明确,各地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于决定纳入失信名单或者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可以给予其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暂不发布其失信或者限制消费信息;期限届满,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再发布其信息并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意见》明确严格禁止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冻结上市公司股票的应当以债权额为限计算出需要冻结的股票数量。在计算时,每股股票的价值以冻结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为基准,一般在不超过20%的幅度内确定,严格禁止超标的冻结市公司股票。
最高检:决定不批捕同时应要求侦查机关撤销案件
12月30日,最高检发布修订后的《刑事诉讼规则》,明确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在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同时,应当要求侦查机关撤销案件或者对有关人员终止侦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20年元旦调整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2月30日印发公告,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0)》,调整最惠国税率、进口暂定税率、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加快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落户城镇的意见》
12月28日,发改委、公安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加快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落户城镇的意见》,要求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为依托,以尊重意愿、自主选择为原则,精准识别进城常住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城施策降低落户门槛、提高落户便利性,维护落户人口农村权益,为2020年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支撑。
发改委:全面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
12月27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的通知》。提出:全面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人才加入乡村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返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督促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取消落户限制。推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放宽落户条件。
发改委:抓紧签订2020年电力中长期合同
12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通知》称,抓紧签订2020年电力中长期合同。考虑到各类市场主体的价格风险承受能力,要通过鼓励市场主体签订较高比例中长期合同、研究建立发电固定成本回收机制等方式,促进形成中长期和现货交易价格良性互动。起步阶段,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市场主体电力中长期合同电量不低于上一年用电量95%或近三年的平均用电量,签约达不到要求的不能成为现货市场交易主体,不足部分按照具体交易规则执行。
教育部:2020年5月底前确保90%公费师范生落实任教学校
12月27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指出,2020年5月底前,要确保90%的公费师范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
教育部:明确六大教育行政执法范畴
12月31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了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六大范畴,其中,查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违规招收学生、违规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违规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等学业证书等行为被列入其中。
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大力推行国企科技型子企业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方式
12月27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百户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方案》。重点推动部分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科技型子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市场化选人用人、强化激励约束等方面探索创新、取得突破,打造一批国有科技型企业改革样板和自主创新尖兵。在强化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方面,提出科技型企业工资总额可以实行单列管理,且不列入集团公司工资总额预算基数、不与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指标挂钩;大力推行股权激励、分红激励、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分享、虚拟股权、骨干员工跟投等中长期激励方式。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2020年1月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禁止经营者之间达成垄断协议,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认定互联网领域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考虑网络效应、规模经济、锁定效应、掌握和处理相关数据的能力等因素。
《征求意见稿》提出,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于上一年度没有销售额的经营者或者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千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四部门:推动原料药产业绿色发展打造一批原料药集中生产基地
2020年1月2日,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推动原料药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采用绿色工艺生产的原料药比重进一步提高,高端特色原料药市场份额显著提升;产业布局更加优化,原料药基本实现园区化生产,打造一批原料药集中生产基地;清洁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用水量以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逐步下降。
海关总署:2020年起对859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
海关总署调整最惠国税率,自2020年1月1日起对859项商品(不含关税配额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自2020年7月1日起,取消7项信息技术产品进口暂定税率。继续对小麦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率不变。
【政策风险】
四部门:《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
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期联合制定了《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共分为6项认定准则,包含31种场景。6项认定准则包括:未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未明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违反必要原则,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未经同意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未按法律规定提供删除或更正个人信息功能,或未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
最高法:涉农民工工资案有案必立 严惩恶意欠薪
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发挥刑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对恶意欠薪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