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19-11-25
- 来源:白鹿智库
概要纵览
【特别关注】
l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l 教育App须于明年1月底前完成备案公众可查询监督
l 交通运输部:明年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
【趋势动向】
l 国常会: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
l 国家网信办发布《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l 商务部等18部门: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其他自贸试验区施行政策
【政策机遇】
l 商务部:将出台更多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外资投向中西部
【政策风险】
l 市场监管总局:整治电商平台审核、管理不严等问题
l 京沪深发布“虚拟货币”风险提示
l 杭州警方要求“人人爱家金融”员工全额退缴工资、提成、奖金
l 考拉征信被查,董事长在内20余人被抓
【特别关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意见》要求,力争到2022年,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
教育App须于明年1月底前完成备案公众可查询监督
11月22日,《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下发,要求现有的教育移动应用(教育App)于今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备案。
《办法》提到,备案工作将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https://app.eduyun.cn)常态化开展。备案分为提供者备案和使用者备案,提供者备案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各省分头实施、单位属地备案”的原则开展,使用者备案根据隶属关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App提供者应登录公共服务体系,填写《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备案信息表》,包括企业信息、业务系统信息和教育移动应用信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其进行核验。其中,小程序、企业号等平台第三方应用统一到平台方提交备案信息,并由平台方向教育部共享备案信息。
《办法》明确,提供者还需完成ICP备案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2020年2月1日起,未完成前述两个备案的教育App备案将被撤销,并予以通报。
交通运输部:明年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道路运输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确需保留的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道路运输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有效建立,道路客运、出租汽车等领域经营者价格行为更加规范,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价格行为,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可实行政府指导价。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主动公开定价机制和动态加价机制,通过公司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等方式公布运价结构、计价加价规则,保持加价标准合理且相对稳定,保障结算账单清晰、规范、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
【趋势动向】
国常会: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
李克强20日主持召开国常会明确,扩大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以带量采购促进药价实质性降低。确保集中采购药品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建设药品追溯系统,明年底前率先实现疫苗和国家集中采购使用药品“一物一码”,并可由公众自主查验。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更加高效的药品货款支付办法等。
国家网信办发布《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11月20日,国家网信办就《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办法》明确界定了“网络安全威胁信息”范围,共包含“未经政府部门批准和授权,任何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发布网络安全威胁信息时,标题中不得含有“预警”字样。”等在内的13条规定。《办法》明确,发布网络和信息系统被攻击破坏、非法侵入等网络安全事件信息前,应向该事件发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报告。未经政府部门批准和授权,任何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发布网络安全威胁信息时,标题中不得含有“预警”字样。
商务部等18部门: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其他自贸试验区施行政策
商务部等1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其他自贸试验区施行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了适用于海南自贸试验区的其他自贸试验区施行政策,包括四方面共30项政策内容。
一是在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方面,提出支持设立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允许外国律师事务所与中国律师事务所实行联营等12项内容;
二是在扩大金融领域开放方面,提出支持民营资金进入金融业、加强与境外人民币离岸市场战略合作等7项内容;
三是在加快航运领域发展方面,提出允许特定条件下租用外籍船舶从事临时运输、进一步便利国际船舶管理企业从事海员外派服务等7项内容;
四是在其他方面,提出探索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用信息互补机制、探索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模式等4项内容。
【政策机遇】
商务部:将出台更多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外资投向中西部
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18日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已经出台的鼓励外商投向中西部的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并根据外资产业布局调整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拿出更多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外资投向中西部的力度。
【政策风险】
市场监管总局:整治电商平台审核、管理不严等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20日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1月下旬开展落实电子商务平台责任专项行动,主要针对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综合性平台、商品交易平台、二手车交易平台、网络订餐平台以及社交电商平台,以及侵害消费权益行为易发多发的平台网站、APP。
京沪深发布“虚拟货币”风险提示
11月22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营业管理部对非法金融活动坚持“露头就打”原则,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会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对辖内虚拟货币交易场所等组织全面摸排,一经发现,将按照《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置。
11月22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加大监管防控力度 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的风险提示。下一步,上海市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办公室、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继续贯彻落实《公告》要求,对辖内虚拟货币业务活动进行持续监测,一经发现立即处置,打早打小,防患于未然。广大投资者应注意不要将区块链技术和虚拟货币混同,虚拟货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投资者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11月21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
深圳市互金整治办、各区整治办、前海管理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市公安局经侦局、市通信管理局等单位将共同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排查整治。此次行动将重点排查三种活动:
一是在境内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或开设虚拟货币交易场所;
二是为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提供服务通道,包括引流、代理买卖等服务;
三是以各种名义发售代币,向投资者筹集资金或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
各区整治办、前海管理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市公安局经侦局、市通信管理局等单位已接到通知,在11月25日前完成摸排工作
最新信息显示,目前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已通过灵鲲系统,摸排出涉嫌开展虚拟货币的非法活动企业 39 个。
杭州警方要求“人人爱家金融”员工全额退缴工资、提成、奖金
11月19日,杭州下城警方发布通告称,要求杭州孔明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人(包括部门主管、普通员工、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应将自己在杭州孔明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工作期间的工资、提成、奖金等费用全额退缴至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指定账户。据不完全统计,今年警方在通报中,至少要求7家立案P2P平台的业务员、员工等退还工资、提成、代理费等。平台包括中金黄金、启蓝金服、合时代、信和财富、有融网、叮咚钱包、人人爱家金融等。
考拉征信被查,董事长在内20余人被抓
11月20日,近日江苏淮安警方依法打击了7家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公司,涉嫌非法缓存公民个人信息1亿多条,其中,拉卡拉支付旗下的考拉征信涉嫌非法提供身份证返照查询9800多万次,获利3800万元。警方已将考拉征信服务有限公司及北京黑格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销售、技术等20余名涉案人员抓获。
本次行动中,据警方发现,广州诺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将公民个人信息被称为“流量”,公司自己开发有乐花管家等多个小贷平台,在自身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用于推销贷款,软暴力催收的同时也和其他公司相互交换公民个人信息,还开发有爬虫云等软件,通过技术手段扒取其他小贷公司的公民个人信息,用于公司放贷和非法出售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