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成立基金会必备以下条件:
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章程草案。
3.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4.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5.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